餐饮店以没钱为由拒付员工赔偿金该如何仲裁?
时间: 2012-04-11 15:41:42
案情
餐饮店要停业辞退职工,因为我们是餐饮店,老板先一步把酒店内部值钱的东西都变卖了,目前餐饮店银行里也没有钱。我们有3个被辞退的职工想问酒店要赔偿金,餐饮店以没有钱为理由拒绝。
我想问,酒店有注册资金100万人民币, 如果酒店停业关门,我们几个被辞退职工能否通过仲裁手段,要求法院强制执行,要回我们自己的利益?但餐饮店真的没有现金的话,我们还能要回我们的赔偿金吗?
答复:
1、因你没有说你所在单位在哪个地方,因为不同的地方可能有不同的规定。另外还有些情况不太清楚。所以,可能有些解答不符合你的实际情况。
2、你没有问赔偿的依据和计算标准,问的是一个关于怎样获得到赔偿款的问题。那我假设你获得赔偿是成立的,我这里谈谈执行的问题。
3、首先应获得生效裁决书或判决书: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裁决后,一方如不服的,还可以向法院起诉、上诉,最终获得生效裁决书或判书,再向法院申请进入执行程序。
4、进入了执行程序后,一般由当事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,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。
5、本案的难题是怎样获得被执行人的财产,因为老板已转移财产。根据以上情况有一下建议:
(1)、先看你所在单位属何种性质,如属个体工商户、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,则由投资者以个人财产对外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(有限合伙人例外),你所要求的赔偿金属于该单位需承担的一种债务。为此,你老板隐藏、或下落不明,你就需要调查到你老板的财产,调查的方法:如你大致知道其户口所在地,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调查其明确的居住地址及家庭成员,还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调查老板及家庭成员是否有房产。